跑波士頓馬拉松,相信是很多跑手的終極目標。一是因為波馬是全世界歷史最悠久的比賽,二是因為參與波馬的門檻相當高,以18-34歲的男士為例,至少要跑三小時零五分,才有資格報名。至於最後能否抵壘,還要看同一屆報名跑友的實力,若當屆的參加者實力強橫,即使達標也未必能成功報名。
每年大約有四十至五十名香港跑手參與波馬,與台灣和大陸比都要多,但很多跑手未必知道,除了達標以外,其實還有其他途徑可以爭一紙號碼布,例如透過外國的馬拉松旅行社、大會認可的慈善團體報名、又或與比賽的贊助商關係密切。不過,籌款的門檻相當高,每人至少也要籌四、五千美元。
若你是大陸萬科地產的尊貴客戶或生意伙伴,都有機會參加波馬,因為萬科有贊助波馬。據知,每年都有十數個名額給萬科地產。贊助商推薦的跑手有VIP的待遇,可以到波馬主辦機構──波士頓田徑會(Boston Athletic Association)的會址參觀,因為該會會址並不開放。
我有幸曾參與波馬。賽前的跑界名人講座、沿途觀眾的熱情,大會的細心安排,賽後派對上的頒獎禮,令每個參賽者大開眼界,原來馬拉松是可以如此隆重地舉辦,讓每一名的參賽者感到窩心與尊重。
適逢今年四月的波馬是恐怖襲撃後的第一屆,全世界傳媒都注視著波士頓,不少關於波馬的著作亦相繼推出。這次我介紹的是波士頓作家Michael Connelly寫的26.2 Miles to Boston,介紹這118年來,每一寸賽道上發生的所有事。
1897年創辦的波馬是世上六大馬拉松之一,為世界馬拉松豎立最高的標準。今天我們看波馬的光榮與優良的傳統:波馬是最早設立輪椅項目的馬拉松之一,亦每年邀請肯雅的精英跑手,到中學作文化交流,但這個偉大的比賽,也有黑暗的歷史,包括打壓女性參與馬拉松比賽。
好一段長時間,美國業餘田總(Amateur Athletic Union)規定女士不能參與長跑比賽(以距離超過2.4公里為限),因為女人的身體只適宜打網球、排球、哥爾夫球等球類,並不能長時間連續不停地走動,就連女教練也對此深信不疑,禁止女運動員作長跑訓練。
所有比賽自然都要照著美國田總的規舉執行。當年美國除了波馬外,也沒有多少馬拉松賽,女士要挑戰禁令,只能去波馬衝撃闖關,終於到1966年,出現第一位女跑手有膽量「公民抗命」,挑戰美國田總和波馬的規定。
Roberta Gibb Bingay並不是政治人物、社運人士、女性主義者,她是一名熱愛跑步的女士。1966年,賽會以女性不得參賽為理由否決她的報名申請,不甘心的Bingay無視賽會決定,照樣按比賽時間到麻省Hopkinton鎮的起跑線,混入人群中起跑。
Bingay以三小時左右完成賽事,在四百名參加者中位列124,勝過二百多名男生,也是首位完成波馬的女性。不過,波士頓體育會對有人犯禁令相當憤怒,高層於賽後不屑地說,"Ms. Bingay did not run in the Boston Marathon; she merely ran over the same route as the official race."(Bingay女士並沒有參與波馬,她只是在同一條賽道上跑。)
為了禁止再有女性落場跑,據《波士頓地球報》報道,波士頓體育會的高層Jock Semple更誓言,就算被踐踏而死也要捍衛賽道,不讓女性參與下一屆波馬。(They will run over my dead body!)
Bingay翌年同樣是趁亂混在人埋中跑。另一名女跑手Katherine Switzer則以K.V. Switzer較中性的名字(報名表不用填性別)成功報名,取得一紙波馬號碼布。
Switzer跑到八公里被在場的Semple發現,他立即衝出賽道試圖扯下Switzer的261號碼布。幸好,Switzer當時的男朋友也有參賽,立即撞開Semple讓女友及時逃離,最終亦順利抵達終點。
為了懲罰Switzer犯規,美國田總宣佈禁止她再參與任何賽事,因為她觸犯四條規則,包括:
1.沒有監護人陪同下跑
2.報假名(事實上,K.V. Switzer的確是她的名字,報名表沒有性別一欄)
3.參與超過1.5里的比賽
4.參與男子組賽事
據Switzer憶述,波馬的男跑手是相當支持女子參賽,反而是其他人針對她,認為她不應該衝擊賽規,但這並沒有阻止她繼續參賽的決心。幸好,輿論都站在雞蛋的一方,強烈批評所謂的體育規矩,根本剝奪女性公平參賽權利,違反美國的人權法案,也違背了真正的體育精神。
這一天成為美國女性運動發展的轉捩點,扯號碼布的照片,亦成為運動史上最經典的圖片之一。她無視賽規,暴力衝擊職員的抗命,終於五年後修得成果,美國田總終於廢除了限制女性參與長跑的規定。
1972年的波士頓馬拉松,首次容許女性參與。
Jock Semple隨後覺今是而昨非,大力鼓勵女性跑步,並與Switzer成為好朋友
1984年的洛衫磯奧運,終於引入女子馬拉松項目,由美國選手Joan Benoit Samuelson奪得首屆冠軍,並以2小時22分43秒創世界紀綠
1996年,波士頓馬拉松終於在慶祝舉行第一百屆之際,補發1966-71年的冠軍,予Bingay與Sara Mae Berman這兩位選手,並把她倆的名字刻在波馬百周年記念碑之上。
2011年,Switzer入選美國傑出女性名人堂,表揚她對女性參與運動貢獻。
無論是運動還是政治,當正常途徑無法申張正義,往往是要靠無畏無懼的人去挑戰,以喚醒社會的關注,以糾正不公平、不合理的法規,不能奢望當權者自我更正。今天女性可以參與長跑,正正因為這少數女運動員的抗命。
僅此勉勵,由九月底開始,一直在馬路上留守,為了爭取真普選的學生。
書名:26.2 Miles to Boston
作者:Michael Connelly
出版社:Lyons Press
出版日期:2014
原文刊於《讀書好》86期



權益必須奮力爭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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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admire當年的女性馬拉松跑手為爭取女權付出的努力。不過請不要將此事與佔中相提並論,以免侮辱那些偉大女性運動員的情操。她們雖然抗命,但抗的是不公平的限制和賽例。絲毫沒有影響社會,完全沒有引發暴力,根本與法律沒有抵觸。而佔中抗的是法治,民生,和他人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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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年限制女權的不是法律嗎?你知道要以法達義嗎?如果無論爭取甚麼都要守法,如何推翻不公平的制度?
政府不執法是不是影響法治?政府不執法也影響民生?你們為甚麼又不去責難政府?你們是甚麼立場不是很明顯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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