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平理性的公民抗命運動,先遭受警方武力鎮壓,再被某些反對人士暴力對待,政府仍不正視問題癥結,任由法治萎壞。
一位朋友說得好;「法律是公民和政府之間的契約。若公民犯法,由政府懲罰;政府犯法,則由公民懲罰。某些人,見到公民犯法,就怒髮衝冠,大呼小叫;見到政府犯法,反而左顧右盼,埋頭賺錢。我告訴你們,你們的「法治」,是社會主義「法治」,或者是有中國特色的「法治」,或者是醒目仔「法治」,反正不是法治。麻煩你們自己發明一個詞來,不要玷污了法治之名。」
這番說話給了我們博客靈感,設計了這個海報。這是對政府的忠告,也是對信念堅定的抗命學生和民眾的感激和支持。


破局:為人大方案注入民主
筆者參考美國總統大選州分的選舉人票(Electoral College)制度,認為提名委員會的成員應為港島區、九龍東、九龍西、新界東和新界西五個選區。當選舉事務處收到候選人申請後,按現有分區讓所有合資格選民進行初選,每人三票。只要候選人獲得五區內的三區過半數支持,便可正式成為候選人。而如果不足兩人取得三區的過半數支持,則全港總得票最高三人可以出線。其後,以一人一票的方式選出行政長官,票高者勝。要是出選的為梁錦松、陳智思和成龍,最後成龍當選,而中央政府以國家安全或不符愛國愛港的理由拒絕認可是次選舉結果,可以否決結果一次。中央政府可以再提出心目中的理想人選,如梁振英。然後,梁振英再和梁錦松、陳智思再次以一人一票的方式進行選舉。但無論結果如何,中央必須認可第二次選舉的結果。以上內容僅供參考,歡迎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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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話,浪費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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