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不容易等到九點,打了電話,向我有參與的一個政府委員會,辭職。
其實這絕不算甚麼犧牲,反正只是義務工作,無名無利,連車馬費都沒有,而且每次當值花上半天,還要向公司請假。
不過,我一直重視這個工作,因為覺得頗有意義。委員會負責處理公屋住戶被終止租住權的上訴個案,每個月,都會聽幾個上訴人的故事,中港婚姻、家庭問題、欠租、生活迫人(例如有些上訴人為每日長時間工作兼舟車勞頓,要寄居親友甚至工作地方,因而被判「沒有住公屋需要」)等,林林總總。幾年來,委員會是我認識香港真正一面的一個很特別切入點,而且在個別個案,我的一票影響了決定(每次上訴由三個委員投票裁決),我也曾頗自豪。
只是,經過週末發生的事,我實在沒辦法繼續為現政權工作下去了。對此,我覺得很可惜,也要向所有公屋住戶、公屋申請人、委員會秘書處職員及委員同事致歉。對不起。
正如我的一位好朋友兼博客所言,像我這類「錫身」離地中產,沒有膽量能力上街冒法律和安全危險,只能做能力範圍許可的事。香港變了,我們每個人都應該多走一小步。
我也慶幸還有這自由。我相信,執法人員之中,必然有人的心情比抗爭者難受百倍。我們作為普通市民,無論是同情、默默支持、聲援、參與,到目前為止,抗爭的代價仍有限,但對同情抗爭的執法人員來說,抗命就是違抗老闆命令。假若換了身份,要我付上紀律處分甚至打爛飯碗的代價,我也難以想像如何面對。
美中不足的是,委員會職員說,辭職需要書面通知(這點合理),但竟然要「address 俾 Chief Executive (姓梁那位)」 。這幾天,我心中有很多說話對他講,但我畢竟自命是個講粗口會有少少面紅的迂腐讀書人,你教我該甚樣寫?
分類:佔領


不含粗口地閙佢…但我相信佢真係會睇的機會好低
讚讚
無論你用不用粗口, 佢都未必會睇。不如全個電郵都係copy & paste辭職兩個字, copy滿一整版就算。反正佢都係用template答你, 亦唔會有心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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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89, 不像你,我有良知,所以辞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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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你!! 謝謝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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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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